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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颂、夏英、郭君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关键靠改革增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化农村改革,必须继续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把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统一起来,搞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的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深化农村改革要在守住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全面激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建立农民稳定增收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改革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农村改革对于全局发展的意义尤为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了强大动能。新征程上,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更高,任务更艰巨,改革创新的“驱动力”也需要更加强劲。
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成改革激活土地资源
深化农村改革要以土地制度集成改革为牵引。应始终把“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土地财产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联动改革,发挥改革综合效能,全力激活农村土地资源。
扎实做好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整县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延包模式和集体成员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农民群众依法公平合理地享受土地承包权益。
深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出租、入股和合作等依法依规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并利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支持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
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利益,同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活市场主体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一方面,以解决“谁来种地”为导向,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提高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以实现“把地种好”为目标,加快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探索创新,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方式和手段创新,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同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度融合。此外,还要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用途监管和风险防范,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小农户权益。
以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激活集体资产
目前,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已基本完成,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成为新阶段改革的主要任务。
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加清晰而有保障的集体资产权利,继续开展集体资产收益权抵押担保、有偿退出试点。建立全国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库,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实现数据共享。完善有关税收、土地、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统一经营服务、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乡村治理机制改革相结合,强化基层组织功能,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政治上的民主权利、经济上的物质利益。
以破除二元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城乡要素流通
城乡融合发展有利于改善农业劳动力和其他要素的组合,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综合竞争力。畅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关键在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设施服务、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构建起城乡互联和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在空间范围上,把县域作为全局性推动城乡融合的突破口,将工业和农业、县城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依托一体化规划引导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动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发展格局。
在要素保障上,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体制机制弊端,加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力度,重点推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建立职业农民、各类人才和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吸引更多有情怀、担当、技能的人才带着技术、信息和资金等先进生产要素扎根农村,让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迸发更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