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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几日乘坐地铁,总能看到地铁口有人在喊,“扫码送大鹅”,旁边的地上堆放着一些看起来确实挺好看的大白鹅玩偶。
后来才看到有一个热搜的话题,说北京多个地铁口都有人在从事同样的推销推动——扫码送大鹅。媒体采访一番下来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些银行委托的专业地面推广团队,目的是给银行注册拉新人。当然,要想得到大鹅,可不止扫码这么简单,正所谓,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呢。因为扫码之后,还要上传个人信息,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因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具有唯一性,它应该被视为一种个人信息和数字资产,与此类似的还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医保账户,社保账户等等,甚至将来有可能的是,手机号码也会成为一种数字资产。同时,因为一个账户只能关联一家银行,所以各家银行为了争抢客户,扫码送大鹅成了营销手段之一。当然,接受采访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遇到扫码送东西的活动应该警惕,毕竟目前的推广活动还比较混乱,相关人员的资质也无法辨别,无法准确地告知开通账户后的利害关系,且个人信息也有泄露的风险,所以个人信息岂止一只大白鹅?
在信息化时代,数据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既重要又具体的资源。而作为一种数据的个人信息尤其具有重要的价值,而对这种信息的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是在坚持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的指引下,保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权益并且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中尤其将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列为敏感个人信息。
但是在现实中,部分公民往往对自身敏感信息的保护意识不强,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再加上一些信息的泄露,极有可能给个人带来一些困扰,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而更加需要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公民个人的信息保护意识,同时也要对有关环节加强监管,杜绝个人信息的泄露。
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手机上经常会接到一些陌生的电话,接起来发现是银行贷款等推销活动,虽然你不一定需要贷款,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到了你的电话,但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接到类似的电话总是让人感觉心烦。
这里不妨讲两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例子。
有一次带孩子在公园玩,看到旁边有人拿着各种批发来的小玩意在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当小朋友想要其中一个玩具的时候,推销人员会自然而然地掏出一个二维码,让家长扫一下,然后需要填写个人电话等信息。我家的小朋友也想要某个玩具,但是我不想说扫码,小孩子还是耍脾气,而推销人员也火上浇油,说我抠门。我实在忍无可忍之下,便说了她一顿,一来她这个二维码后面的小程序只不过是某些商业机构开发的,并不一定能保护个人电话等信息,二来她们有所谓的“共享机制”,也就是一旦你扫了她这个二维码,接下来几天一定会有其他的兴趣班给你打电话,问你家孩子是不是想报个体验课啥的。被我说穿了之后,那个兜售玩具的还没完没了,抱怨说不就是扫个码嘛,哪来那么多大道理!
另外一件事就更让人觉得不可理喻。去年夏季的某个上午我们一家去某个小区看房,为了图省事就开车去了。在中介的带领下看了几个房子之后,我们便开车回家了。下午我就接到了另外一个中介的电话,问我是不是要选房,还说他有一些资源,可以给我推荐一下。如果说他可以查到我的电话我并未震惊的话,那么接下来他对获取我电话号码的途径确实让我感到震惊,因为他说,你不是开车来的嘛!这背后的逻辑就是,他通过我的车牌号,然后又通过某种途径查到了我的电话。我当时说,没想到你们能量这么大啊!他也就搪塞了一下。
之所以要说这两个例子,其实质也是想表明,个人信息保护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公民个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每当走进银行大厅的时候,我们耳边总会响起熟悉的提示音,某某警官提醒您:不轻信、不转账、不汇款。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我们也要时刻拉紧这根弦。另外一方面,对于接触到个人数据的工作人员,也需要提高从业素养,开展一些必要的培训,防止个人数据的泄露,坚决杜绝所谓的“共享”。同时也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普及工作,让更多的公众知法懂法用法。
作者:王大鹏,系中国科普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