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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就是生态环境监测最大的制度。加快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是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共同心愿和强烈呼声。”今日(3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蒋火华详细介绍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立法推进情况。
该条例将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系统性法规,旨在破解现行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规定分散化难题。
蒋火华介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已历经50余年发展。但生态环境监测的法律规定一直零散分布在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中,存在“不全面、不系统、不集成”的问题。
自2008年原环境保护部设立环境监测司以来,就一直稳步推进条例的起草、报审、协调等工作,其间经历了多轮调研论证。
蒋火华表示,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分,明确要求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
在司法部大力支持下,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公开向社会征求对《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据悉,《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着眼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就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尤其对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提出了一系列法规制度设计。”蒋火华透露,草案征集期间共收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法律专家及社会公众等反馈意见近400条。部分建议已被实质性采纳。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将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力争推动条例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