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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工作部署,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本轮督察将重点督察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
从2015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实施以来,督察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啃最硬的“骨头”,解最难的问题,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推动一批影响重大、久拖不决的难题得到破解,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目前,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整改方案中明确的3294项整改任务,总体完成率超过97%。第二轮督察明确的2164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超过64%。两轮督察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28.7万件,已办结或阶段办结28.6万件。一些重大突出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对督察发现的重大问题移交地方依规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问责。两轮督察共移交责任追究问题667个,被督察对象共追责问责9699人,切实发挥了督察的警示作用。
这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成绩单,取得了“中央肯定、百姓点赞、各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实现了很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和社会效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记者 张佳兴 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