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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蔡琳)9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就进一步优化环评管理,和近期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答记者提问。
刘志全表示,为坚持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服务提升审批效能、以监管守牢环保底线,更好服务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出台“四个一批”改革举措。用好“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针对今年纳入台账的818个拟开工项目,指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今年1-8月,全国共完成环评审批8.09万个,同比增长13.0%,涉及总投资14.7万亿元,同比增长9.4%。强化环评质量监管。推动多个环评造假案宣判,十多名环评违法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刑。
刘志全介绍,《意见》旨在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科学落地,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牢牢把住绿色发展方向不偏航、不失速,重点部署了四方面任务。
第一,制度衔接联动。一是加强环评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衔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指导作用,优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简化有关内容,服务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落地。二是推动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对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应当编制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等12类建设项目,可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非重大变动,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即可。
第二,深化环评改革,采取“四个一批”改革举措。一是试点推进一批登记表免予办理备案手续;二是试点推广一批报告表“打捆”审批;三是简化一批报告书(表)项目环评内容;四是试点优化完善一批项目环评总量指标审核管理。
第三,加强监管。一是要求严守环境准入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严格依法审批,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对涉“两高一低”项目、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公园”类项目、生态敏感项目、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分别明确环评审批重点。二是针对性加强生态影响类项目环评管理。对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项目,煤炭、金属矿等资源开发项目及水利水电项目,分类明确准入和监管的重点,不断提升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三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对区域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栖息地保护、生态调度、环保搬迁等对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进度缓慢的,依法实施通报、约谈或限批;区域性、行业性问题突出的,规划环评要求落实不力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生态功能退化的,按要求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四,提升基层能力。部署开展环评审批权限梳理和承接效果评估,确保与基层能力相匹配;用好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加强面向基层的指导帮扶;加强技术评估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各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力量为基层提供评估服务。提升信息化能力,加快实现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