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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以在自家宅基地上建“农家乐”吗?本期《科普中国智惠农民》邀请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琳为农民朋友们答疑解惑。
我国《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政府对于村集体和农民盘活闲置的宅基地和住宅也很鼓励和支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营“农家乐”要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明,千万不能“无照经营”。
法律顾问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副教授 金成波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琳
监制
战钊
策划
宋雅娟
编导
武玥彤 谢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