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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婷婷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守牢粮食安全底线”,这既是应对全球粮食供应链不确定性持续增加的必然之举,也是在国内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背景下,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单纯依靠传统生产要素的规模扩张以及基于经验积累的传统生产方式,已经难以推动农业发展提质增效。农业科技人才作为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载体,是驱动农业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枢纽。因此,必须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通过人才集聚驱动科技创新,攻克农业领域“卡脖子”的技术难题,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人才支撑。
一、坚持需求导向,构建精准引育的协同机制
破解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之间脱节的问题,关键在于建立以产业实际需求为锚点的精准引育机制,实现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效匹配。一方面,建立动态化的人才需求清单机制。各地区应立足区域资源禀赋与产业规划,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生物育种等关键领域,了解发展进程中的技术瓶颈与人才缺口,形成可更新、可细分、可落地的人才需求目录,并配套项目资助、平台支持、团队引进等差别化扶持政策,推动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例如,四川省依托“天府峨眉计划”等人才工程,引进国内外智慧农业专家,专家团队结合当地丘陵山区的实际情况,将计算机控制技术应用于土壤墒情监测、病虫害预警等环节,不仅有效推动了农业发展,而且验证了需求清单在人才引进中的导向作用。另一方面,着力打造“政产学研用”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使科研成果与农业发展需求相结合。“深化涉农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新农科建设向纵深发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促使科研人员走出书斋、走进田间,使人才真正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坚实支撑。
二、遵循科研规律,健全农业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激发农业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关键在于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制度藩篱,构建科学公正合理的农业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一是实施分类评价,确立差异化评价导向。摒弃“一刀切”的单一评价标准,遵循“干什么、评什么”原则,依据不同岗位的职业属性与职责要求,实施精细化分类评价。对于基础研究领域人才,重点考核其在农业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的原创性贡献,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针对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类人才,突出成果落地效率与经济社会效益;对于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应以技术推广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考核依据。通过建立与岗位职责高度匹配的分类评价标准,选出具备解决农业实际问题能力的优秀科技人才。二是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综合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由同行专家、市场主体、第三方专业机构以及服务对象协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当前科研产出与长远发展潜力并重。在评价人才过程中,既要注重论文、专利、项目等显性成果的量化考核,也要重视考核学术素养、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等隐性素养的测评。同时,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和农业领军企业的用人自主权,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潜心钻研的良好学术生态。三是畅通特殊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在粮食安全保障、农业防震减灾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以及农业领域急需紧缺的人才,应打破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与破格晋升机制。通过开辟以实绩贡献为核心的人才发展“绿色通道”,让真正“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实干型农业科技人才获得相应的待遇、荣誉和发展空间,构建正向激励、良性循环的人才发展格局。
三、强化多元驱动,完善复合型激励保障机制
有效的激励保障机制,核心在于将外部政策支持转化为农业科技人才的内在价值认同与长期的行为投入,为此,需要构建涵盖物质、精神与发展的复合型激励体系。首先,夯实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支撑。在物质激励层面,建立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价值的分配机制,通过股票、期权、分红等收益分配方式,让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得合理回报,切实保障其物质利益。在精神激励层面,需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的表彰力度,通过选树行业典型、讲好“新农人”故事,不断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社会认可度、职业荣誉感和行业归属感。同时,健全住房保障、医疗服务、子女教育等配套支持政策,降低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农业的现实成本。其次,聚焦能力提升,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推动农业科技人才从技术“受益者”向知识“传播者”与产业“引领者”的角色跨越,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关键。例如,四川省“头雁”项目学员陈厚刚通过学习绿色防控技术提升了自身生产实践能力,创新探索出“理论讲解+现场示范+跟踪服务”的教学体系,将个人所学技术辐射带动更多农户提升生产能力。这一实践充分证明,通过强化能力建设,能够有效推动人才实现从“被动接受技术”到“主动传播技术”的转变,进而激发其持续投入农业科技事业的内生动力。最后,推动人才与乡村社会深度融合,强化扎根基层的社会根基。农业科技人才的价值实现离不开与农业生产实践、乡村发展实际的深度融合。应依托科技特派员制度、驻村服务机制、田间学校等载体,推动农业科技人才下沉一线,实现人才与乡村社会的深度互动。这种深度融合不仅能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让技术真正服务于农业生产、惠及农户,更能强化人才对农业农村的情感认同与责任担当,从而推动人才将职业选择升华为价值追求,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持久动力。(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