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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5—15日共记录到越冬水鸟总数量达632.4万只,较2016年越冬水鸟同步监测记录的244.3万只增长158.9%,为迄今我国越冬水鸟同步监测总数量最高记录。”
7月2日,国家林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效。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司长王维胜表示,候鸟保护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各地集群鸟类种类、数量明显增加。
我国是世界上鸟类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鸟类1505种,约占世界鸟类总种数的六分之一,其中具有迁徙习性的鸟类达800多种。我国也是全球候鸟跨境迁飞的重要通道,全球9大候鸟迁飞通道中,有4条途经我国,几乎覆盖了我国全部领土和领海。
近年来我国陆续推出一系列强有力的保护管理举措。2022年修订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先后于2021年、2023年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将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扩大到394种,“三有”鸟类扩大到1028种,98.4%的鸟类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为保护鸟类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我国明确了1140处候鸟迁飞通道重要栖息地,进一步筛选出821处关键栖息地,全面加强保护修复,完善保护监测网络建设,为迁飞、繁殖、越冬等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将朱鹮、绿孔雀、丹顶鹤等14种鸟类纳入“十四五”抢救性保护物种范围,推动将青头潜鸭、东方白鹳等21种鸟类新增纳入“十五五”抢救性保护范围,全面加强调查监测、巡护看守、收容救护、繁育放归、栖息地恢复等保护工作。
据介绍,我国已连续6年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春季护鸟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17部门联合启动为期三年的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构建从野外巡护、市场监管到司法追责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针对危害黄河“几字弯”候鸟犯罪突出问题,组织内蒙古、宁夏、陕西、安徽、湖北、广东等地开展区域会战,对上中下游犯罪进行立体化打击,侦办案件577起;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线上网络交易监测与线下场所排查,2025年以来,累计处置疑似非法交易信息3435条,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严查为违法交易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检察机关深化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3件,提起公诉1106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653件,打通捕、运、售、食全链条司法保护渠道;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从严惩处非法猎捕贩卖鸟类违法犯罪,创新司法护鸟举措,健全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与系统化修复机制,全面筑牢鸟类保护司法屏障;林草等各有关部门强化鸟类分布区巡护看守,清理捕鸟网,打击非法猎捕行为,强化收容救护、疫源疫病监测等体系建设,强化专业支撑保障。
系列保护措施取得显著成效。大量濒危鸟类种群稳中有升。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重点物种专项调查结果数据显示,朱鹮、黑脸琵鹭、遗鸥、黑嘴鸥、黑琴鸡、褐马鸡、灰孔雀雉、冠斑犀鸟等19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种群呈稳定或增长态势。2025年完成的全国青头潜鸭越冬同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青头潜鸭种群数量达2555只,与2012年的1000只相比实现倍增;蓝冠噪鹛由2024年550只增加至660只左右,绿孔雀则增长至超过1000只。
随着鸟类保护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各地陆续监测到一些罕见的水鸟种类和新分布地。相比2025年,2026年越冬水鸟同步监测工作在甘肃金昌和新疆麦盖提记录到红胸黑雁,海南三亚水稻公园和云南蒙自长桥海国家湿地公园记录到白眉苦恶鸟,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记录到白腰燕鸥,辽宁锦州记录到北极鸥,四川西昌邛海和云南滇池记录到细嘴鸥,福建明溪记录到海南鳽,海南昌江海尾国家湿地公园记录到黑苇鳽。在粤西雷州半岛还记录到中华秋沙鸭和遗鸥,刷新了中国大陆的最南端分布纪录。(光明网记者 张佳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