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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25)。
《食品标准》规定了11项管控项目,其中总氮为新增项目;针对泡菜、榨菜行业排放的高盐废水,新增全盐量控制项目;《屠宰标准》规定了10项管控项目,其中总氮、总磷和色度为新增项目;《酒类标准》规定了8项管控项目,其中针对啤酒制造增加总氮、色度两项控制项目,黄酒、葡萄酒以及其他酒制造增加总氮控制项目。
新增指标将进一步强化对水体富营养化的源头防控,防范水生态风险,提升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张佳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