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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就洋垃圾走私问题,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
我国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后,巩固改革成果面临一些新挑战。任勇介绍,从2017到2020年,经过4年的努力,我国如期实现了在2020年底固体废物进口清零的目标。但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受利益驱使,通过伪报、“影子商品”、“蚂蚁搬家”、“偷梁换柱”等隐蔽方式走私洋垃圾,增加了执法打击难度。
2021年,海关总署共立案侦办废物走私犯罪案件110起,查证涉案废物4.2万吨。另外,再生原料进口、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存在一定的变相进口洋垃圾的风险。
任勇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提出的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深化巩固禁止洋垃圾进口工作方案,会同海关、商务等部门,聚焦主要矛盾,守住进口、鉴别、出口等关键环节。
一是严防洋垃圾走私和变相进口洋垃圾。针对洋垃圾走私呈现的新特点,配合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强化“源头控、口岸防、国内查、后续打”的全链条防控。规范再生原料产品进口管理,引导企业依法开展再生原料产品进口业务,严防不符合标准的再生原料披着合法外衣变相入境。强化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业态管理,研究制定环境管理要求,防范变相进口洋垃圾。
二是完善禁止洋垃圾进口配套监管制度。落实固废法有关要求,加强进口货物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的管理,做好鉴别仲裁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协助做好无法退运洋垃圾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保税维修重点企业固体废物转移的监管。
三是加强固体废物出口监管。履行《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责任义务,防止我国固体废物出口造成进口国环境污染。组织修订《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出口监管,明确非公约管控固体废物出口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