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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首民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
“十三五”期间我部配合财政部管理的生态环境资金有四项,累计下达2248亿元。
一是水污染防治资金783亿元,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资金对各地消减劣V类断面、建立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解决黑臭水体、改善环境质量都发挥了很大的支撑作用。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74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5亿元。重点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受污染土壤管控修复、重金属污染防治等。
四是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6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对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