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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记者宋雅娟)5月2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与苏州市政府在北京联合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这是我国发布的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体系。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指出,苏州指标体系设置科学简洁、层次清晰,可操作性强,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也符合苏州实际,是苏州对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积极探索,也为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苏州方案。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国内没有现成模式可供借鉴。”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国农科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华俊表示,指标体系的发布是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苏州样板的新起点,也是中国农业科学院与苏州市人民政府院地合作的新起点。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全国层面将在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目标,有条件的地区可在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模样更加形象具体,中国农科院和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框架设定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融合4个领域,制定3级指标,涵盖市、县、镇3个行政层级,总体形成“四三三架构”。其中市级评价指标体系由12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组成。
指标根据国际发达国家标准、国内先进城市地区标准和苏州市特色标准,设定“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水平”目标值及相应权重,可测算出一个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的综合评分。0-59分为发展起步阶段,60-79分为转型跨越阶段,80-89分为基本实现阶段,90分及以上为全面实现阶段。根据测算,2019年苏州市综合得分为79.22分,到2022年综合得分预估达到89.95分,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