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负责任研究与创新成为欧美等国提出的一个新的全球性发展理念,被列为欧盟2020年远景规划之一。这一理念指的是在科研和创新过程中社会各主体之间分工协同,将更多要素纳入责任系统之中,追求创新成果绿色化和普惠化,强调对科技创新实践进行管理,更好地造福社会。什么样的研究和创新是“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简言之,此类科研和创新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应吸纳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增加科学成果访问渠道多样化;注重科研与创新涉及的社会伦理道德问题;并给予校内外科学教育应有的重视程度。
事实上,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之时,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这一命题也日益凸显出来。负责任指的是对社会发展、人类共同体命运和国家公众利益负责。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政府的科学规划与管理,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从这一层面而言,科学普及和传播正是这样一种以社会责任为己任,以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科技成果享有的公平普惠为目标,以公众参与、终身学习、知识资源共享等为主要方法的公共社会事业。
我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强调科学普及和传播工作的重要性。“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在科技创新这个复杂的生态系统中,科学技术的普及、传播与应用是促发创新、孕育创新的环境机制,为酝酿创新提供有利的生长条件。只有在科技成果的积累和普及达到一定程度的基础上,才能激发科技创新的社会潜能,形成科技创新能力。
然而,怎样才能真正做到“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呢?它需要在开展研究和创新实践的同时,注重面向有关人群普及和传播相关科学信息,以便做到综合考量;需要更加注重考虑和评测研究与创新对社会、环境与伦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引入更多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协商;需要确保创新无害,追求创新人性化,使创新成果切实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和市场需求相结合。例如,荷兰鹿特丹港口扩建工程自20世纪90年代策划以来,由于可能导致大量栖息于港口的鸟类死亡甚至绝迹,面临来自非政府组织的强烈抗议,一度导致工程停滞。之后,相关部门提出以协商对话方式与抗议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并举办圆桌会议,最终达成了关于监测和评估鹿特丹港口扩建工程的框架协议。
协商对话方式是当前公民参与科学和创新的民主形式之一,也是科学普及和传播实践的众多途径之一。它通过采用多角度、多维度、多学科的方法观察事实,审视议题,达成共识的结果更加符合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决策者、管理者、科学家与公众平等协商对话,不仅是公众接受科学教育的过程,更加有助于公众积极理解和支持相关科技政策,保障科技政策的顺利实施。如转基因研究,科学专家应将转基因研究详细介绍给公众,让公众正确理解转基因研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开展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是当前我国进一步深化创新战略实施进程,实现建设科技强国目标过程中不应该忽视的一种理念。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科普的经济功能、政治功能、科学功能、教育功能、文化功能及生态功能,以科学-社会-人的和谐统一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国民科学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