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北京3月1日起禁飞无人机等12类“低慢小”航空器;3月1日至16日,在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的200公里半径范围内,禁止进行各类体育广告娱乐性飞行活动。
通知称,为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决定于3月1日零时至16日24时,在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的200公里半径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广告娱乐性飞行活动。
北京市公安局介绍,“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具体来说,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北京市公安局指出,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北京地区空中管制部门审批,违法违规飞行将作出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