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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零食,不一定适宜您吃

2017-05-24 13:37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7-05-24 13:37:51来源:北京青年报作者:责任编辑:白璐

  当我们走进超市的时候,不难发现龟苓膏、酸梅汤、凉茶、人丹梅、阿胶枣、茯苓饼、金银花、首乌茶等各种中药零食。而选择这些中药零食的多为80后、90后女性,她们认为中药零食具有中药和零食的两种特性,既能饱口福,又能保健治病。不过,有关中医专家却认为,尽管中药零食属于药食同源的商品,但是由于这类商品含有“药”,食用不慎会带来副作用。

  在一家大型超市里,短短半小时内就有20人左右购买中药零食。

  一名超市导购员正在往货架上放各种中药零食,问她销路如何?导购员笑呵呵地说:“不瞒您,今年的中药零食销路很好。销路好,我的奖金也高了。”接着,导购员又介绍,中药零食有携带方便、口味适宜的优点,因此颇受年轻人喜欢,因为在工作快节奏的年代,食用方便成了很多年轻人的首选目标。

  一位在高档写字楼工作的刘小姐说,她单位里的年轻职员都喜欢吃中药零食。午休和茶歇的时候,大家三五成群围在一起,喝喝茶水、听听音乐、聊聊家常、吃吃零食,不但能够增进彼此间的感情,而且大家还交换各自的中药零食,做到“资源共享”。刘小姐说,不但是年轻女性,一些男职员也加入了中药零食一族,因为单位里禁烟,吸烟要到单位外面,很不方便,再说吸烟有害身体健康,所以有些吸烟的男性职员以中药零食代替香烟。至于中药零食究竟有什么保健治疗作用,她坦言自己对中医药知识根本不懂,从未关注过中药零食的作用,只是按照口味经常调换各个品种。

  那么,中药零食能否经常吃?是否具有保健治疗作用?有关专家认为,中药零食通常是指含有中药成分的零食,其中的中药成分是经卫生部门规定的药食同源范围内的可添加物品。既然含有中药成分,就“是药三分毒”,盲目食用会有副作用。中医虽然讲究“药食同源”,但是药食同源的食物本身具有不同的药性,在吃的时候也是要辨证的。

  中药专家表示,中药零食确有其独到的功能,但并非所有人都适合食用这些含有中药成分的零食,市民应根据各自体质的特点适量食用,否则可能会对身体的健康造成影响。如红枣能补血,但主要适合气虚或血虚体质的人群,枣的性质比较热,如果本来就是较热的体质,吃枣只会让身体更热;夏天常见的龟苓膏,可清热解毒,但是这类中药零食本身比较寒凉,胃寒和脾胃虚弱的人还是少吃为好,女性经期也尽量别吃,其所含的龟板有兴奋子宫和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孕妇一定不能食用;又如茯苓饼能健脾胃,不过由于含糖量高,所以血糖偏高者不宜;薄荷糖可以清咽利喉,但是阴虚及气虚类人群不能吃;酸梅汁能生津敛肺,发热及肠炎初期的患者却不可以喝;黑芝麻糊有润脏美肤的功效,而慢性肠炎及腹泻者却要远离它。

  除了中药零食要根据不同的体质确定是否适宜食用外,还应该对中药零食产品成分予以关注。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的专家指出,虽说中药零食含有中药成分,但是它并不是保健食品,是一种普通食品。在外包装上,保健食品有“食健字”号,而普通食品有“食字”号。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不同处是前者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而后者则没有保健功能。中药零食尽管不同于保健食品,属于普通食品,但也应慎食,其中添加的中药成分虽说微量,但经常大量食用对人体也有影响,因此购买时要注意中药零食所含的成分。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确,容易辨识。”可是,市场上出售的大部分中药零食只是在标签、说明书上列出食品所含成分,而对成分的具体含量却没有标注清楚。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无所适从。

  必须注意的是,有的中药零食还通过非正规形式的广告宣传适宜人群甚至所谓的“疗效”,而对不适宜人群却没有明确告知。按照广告法的规定,食品即使是保健食品也是不能宣传疗效的,很显然,这样的宣传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更何况,我国消费者普遍缺乏医疗保健常识,对商家的宣传很难辨别真假与否。因此,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对于某些经常食用的中药零食,最好能够咨询一下中医师或者中药师,以免盲目食用中药零食效果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

  文/邬时民

[责任编辑: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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